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2376號建議的答復
代表您好:
您提出的《關于細化復水筍食品分類及制定相應國家標準的建議》收悉,根據我委工作職能,現答復如下:
一、工作現狀和進展情況
我委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最嚴謹的標準”要求,以健康為引領,不斷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。截至目前,已累計制定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1660項,包括通用標準、產品標準、生產經營規范標準、檢驗方法與規程標準四大類別,涵蓋日常消費的全部340余種食品類別,涉及各類食品安全指標2.3萬余項。
為保障包括“復水筍”在內的蔬菜制品的食用安全,我委制定公布的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22)規定了蔬菜制品中重金屬、亞硝酸鹽等限量要求,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(GB 29921-2021)規定了即食蔬菜制品中致病菌限量要求,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腌菜》(GB 2714-2015)對以蔬菜為原料經腌漬或醬漬加工而成的蔬菜制品提出了要求。上述標準有效提升了蔬菜制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,有力維護了群眾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。
二、關于所提建議的答復
對于您提出的將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 桃江竹筍》(以下簡稱《桃江竹筍》)核心技術參數納入國家標準的建議。經研究,《桃江竹筍》中的核心技術參數為質量指標。由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,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要求,相關指標要求應聚焦于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對于質量指標建議由非強制性的食品質量標準進行規定,以便與食品安全標準互補、形成合力,更好的提升產品質量、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計劃
我委將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,進一步做好蔬菜制品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價工作。根據“復水筍”監管需要和行業發展需求,配合市場監管總局(國家標準委)做好相關術語分類和產品質量標準的研制工作。
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。
國家衛生健康委
2025年6月23日